日常生活接触是否传播乙肝

 

疾控专家说,消除社会上存在的乙肝歧视非一日之功。近年来,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、法规来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,取消了入学、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查测项目,教育机构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收或要求退学;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,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聘用或辞退、解聘。除此之外,提高公众科学防治能力也是任重道远。

 

目前,公众对病毒品性肝炎还存在很多误解,谈"肝"色变、病人歧视等问题还比较突出。许多人仍然认为乙肝可能通过饮水、饮食等日常生活接触传播,拒绝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共同进餐、工作和生活。疾控专家指出,这是非常错误的认识。

 

乙型肝炎由乙肝病毒感染引起,通过母婴、性和血液传播。2006年,全国乙肝血清学调查显示,我国1岁~59岁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流行率为7.18%,乙肝感染流行率为34.28%,据此推算,我国现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9300万人,近5亿人感染过乙肝病毒。

 

山东省疾控专家指出,目前有很多人仍然认为乙肝可以通过共用餐具、水杯,或通过生活接触传播,这是非常错误的。科学研究证实,与乙肝病毒感染者共饮共食、共同工作是不会被传染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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