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季保暖 需警惕低温烫伤

 

从入冬以来,光顾广东的冷空气一个紧接着一个。相比于北方有统一供暖,在阴冷潮湿的南方,市民只有使出18般“暖器”来抵御寒潮。热水袋、暖风机、浴霸等取暖用品,几乎每家都会必备几样。但是,有专家指出,在使用发热产品时,要注意与身体保持一定的距离,儿童、老年人及有糖尿病、脑中风后遗症、手术后的患者尤其要注意,过度贪“暖”很可能会受到“低温烫伤”。

 

取暖产品不要超过44℃

 

因为怕冷,陈阿姨这几天已经把热水袋都用上了。一到晚上,不用热水袋暖着脚就睡不着。可是有一天早上醒来,陈阿姨发现脚上红红的,还起了水泡——原来是自己被热水袋烫伤了。

 

广州红十字会医院烧伤整形科主任李叶扬解释,“低温烫伤”常见于冬季,罪魁祸首往往是一些发热产品,如电热毯、热水袋、暖宝宝等。顾名思义,低温烫伤就是由于长时间接触高于体温的低热物体所引起的烫伤。“人体有个烫伤的阈值是45℃,如果长时间接触这个温度就会造成皮肤伤害。”李叶扬说,在医学上曾有一个很经典的实验,人体在44℃的水温里持续接触6个小时,就会对皮肤造成损害。这说明,烫伤的程度不仅取决于烫伤的温度,还要看持续时间。

 

不同于由开水或者明火造成的烫伤烧伤,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,低温烫伤在短时间内人体的皮肤无法快速反应,特别是体感较弱的老年人可能根本毫无感觉。李叶扬说,如果低温热源持续作用,就会逐渐发展为真皮深层及皮下各层组织烫伤。人体没有特别的疼痛,皮肤表面看起来烫伤面积也就大概只有半个巴掌那么大,烫伤皮肤表面也不一定有伤口,但创面往往比较深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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