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膳补身不是人人适用

 

冬季喝药膳汤进补几乎是每个广东人的“指定动作”。但日前,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三种中药食用分类,第一类是药食同源中药,第二类是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,第三类则是国家禁用在食品中的中药,其中包含不少广东人煲汤常见的药材。

 

与山药、红枣、桂圆等药食同源类中药所不同的是,保健食品类中药需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,并需要有保健品批文才能出售,如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是违规的。专家提醒,在常用的药膳当中,有一些含有保健食品类中药在使用上是要注意的。

 

“保健食品”与“药食同源”有区别

 

专家指出,药食同源类中药的寒热偏性小,相对来说,其毒副作用也会较少。如山药、百合等药食同源类中药,与食物性质接近,所以常会作为日常菜式出现在餐桌上。而且,多数药食同源类中药在《神农本草经》中都属于“上品”,是补益性药物,长期食用能强壮人体、延年益寿,其食疗作用较为广泛,但在对于具体疾病的针对性不强。

 

而保健食品类中药的药用作用更明显,对疾病针对性强,具有药食同源类中药所缺乏的特定功能。但某些保健食品类中药会带有少量毒性,不宜长期食用。普通老百姓在使用保健食品类中药前,最好先向专业人士请教药材的搭配和分量。

 

误用保健药品危害大

 

专家提醒,广东人注重养生虽好,可是也要注意辨证用药。以积雪草(又名“崩大碗”)为例,其味苦、辛,性寒,归肝、脾、肾经。具有清热利湿,解毒消肿的作用,常用于治疗湿热黄疸,疮毒脓肿等症。但老年人和经产期妇女体质虚弱,贸然食用性质寒凉的积雪草会破坏体内的阴阳平衡,导致头晕、心悸、乏力、胃痛等不良反应发生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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